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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2022年春节期间房屋建筑与燃气热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11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区县质安中心、各参建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安定的节日气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节日前后正值冬季施工,受低温、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加之节前作业人员情绪波动,安全管理难度加大,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市区县质安中心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方案,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大“两节”期间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做到问题隐患排查“全覆盖”,实施清单化、台账式闭环管理,确保春节期间施工安全。

二、加强冬季极端天气施工安全管理

(一)强化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要高度重视低温天气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严控低温雨雪冰冻和大风大雾天气户外作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寒保护用品,加强施工现场防滑防冻、登高作业安全措施。督促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的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加大安全投入、优化施工组织,确保施工安全。

对确需在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内容、施工人员数量、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提前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节日期间专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职。要切实做好留守人员生活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保持卫生清洁,确保现场人员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

(二)加强施工项目防火安全管理。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现场动火必须履行动火审批程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专人看护,动火点周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规定专库、分类、单独存放。要加强生活区临时设施的防火管理,每排(栋)宿舍应设置单独的电路开关,宿舍内电线严禁私拉乱扯、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对于年前已竣工的项目,临时设施应尽快拆除撤场,确实无法拆除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集中安排人员住宿,空置的临设要封闭门窗、切断电源;生活区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三)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参建单位要始终绷紧绷牢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加大人员排查力度,加强人员进出场检查和登记管理,积极提高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意识,加强疫苗接种情况排查,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停工项目安全管理

(一)工程项目停工前,各参建单位要全面做好停工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确保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可靠;二是起重机械停用前经检修和保养后切换至安全位置、切断电源;三是对现场材料进行整理,易燃易爆物品要集中存放、配齐防火器材;四是值班留守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安排集中住宿,不安排住宿和施工的临时设施要关停相关用电和水源开关。

(二)停工前参建单位要将停工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报工程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手续,监督机构要对现场停工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三)停工放假期间要严格封闭管理,现场严禁人员随意进入。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加强工程项目复工安全管理

(一)要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报告制度。对节后恢复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到岗履职,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复工项目做好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工作,重点对脚手架、高支模、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再教育后方可上岗。经自查符合要求的,将自查报告报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经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严格落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要制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对于节日返乡人员要做好疫情风险告知,提醒相关人员做好节日期间个人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节后复工,要加强返济人员的疫情排查和人员登记,确保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工程复工前应对现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逐一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符合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后方可复工。

五、有关要求

(一)全面梳理排查。各参建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承建的在建工程项目全面开展自查检查,按工程项目建立自查台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管理。

(二)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各区县住建局及市区县质安中心要结合近期制发的《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全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汇总问题清单,制定限期整改措施,落实完成时限,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县住建局及市区县质安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单位春节期间房屋建筑与燃气热力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治理消除;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加大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重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近期开展的督导检查活动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问题、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未采取有效措施、未按照相关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电话:66605641,邮箱:sjwzac@jn.shandong.cn。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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